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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9-15 12:30 浏览次数:

    • 本文摘要:一、安全控制的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等。 二、安全控制的范围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
    一、安全控制的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等。
    二、安全控制的范围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
    (4)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对重大危险源加强巡视检查。
    (6)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三、安全控制的内容
    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消除安全事故因素的外部力量。工程的安全事故与工程施工生产密切相关,为了真正能够预防工程安全事故,必须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体的不安全状态。监理人员的管理活动属外部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外部原因,外部原因必须通过承包人这一内因方能发挥作用。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 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4)承包人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承包人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是否具备合法的资格和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5)承包人是否在其内部各种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承包人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6)承包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
    (10)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1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冬季、雨季的季节性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13)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14) 如有项目分包,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是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计划,发出相应的修改完善的监理指令。同时还应把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监理公司本部报告。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所采取的主要监管方式为“巡视”。
    (1)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主要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的情况,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核查施工现场各类施工起重机械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 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 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承包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6) 项目监理部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安排专人负责。监理人员每次巡视、检查工作,要将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发现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承包人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程安全监理的原则
    (一) 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督促、帮助承包人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的位置,同时在审查施工方案或有关专项技术措施时要突出“安全第一”的方针,不能因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小而去冒险。在巡视检查、旁站时也应注意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来达到预防的目的。
    (二) 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到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由全体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管理系统工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2)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 坚持目标管理的原则
    (4) 坚持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的原则
    (5) 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6)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隐患没有整改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
    (7) 坚持全过程控制原则。应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8)坚持持续改进原则
    五、安全监理程序
    (一)安全监理的基本工作程序
    (1)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部应按照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部审查核验承包人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 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4) 监理单位应核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5)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二) 施工准备阶段
    1 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1)明确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工作内容:
    1)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尽快组建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监理机构中需包括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监理人员,与业主、承包人建立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
    2)总监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全面熟悉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和施工周边环境,熟悉掌握合同文件中有关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范围等。监理规划中确定安全监理方案,并按照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
    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4)参加设计交底会,了解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
    5)建立和完善监理部织网络,制订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各级监理岗位的安全职责。
    6)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承包人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在项目开工前,报项目监理部,先由相关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7)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质、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8)核查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承包人应对进场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测)合格证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核查,监理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
    9)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提出书面开工申请报告,然后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准备情况,如各项安全工作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现场技术、管理、施工作业等人员是否到位;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等是否已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符合开工条件时,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10)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方法和表格。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合同文件中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在选用《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所列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并统一指定安全监理工作的各种记录格式、报表,送交建设单位备案。
    (2)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
    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2)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检查承包人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总、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
    (2)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一系列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等。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督促承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其内容是否符合建设单位与承包人拟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5)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费用的使用计划及是否专款专用;
    (6)督促承包人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与上一级预案的衔接情况;
    (7)在会议上,进行施工监理交底,书面告知对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项目;
    (8)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的上报与处理程序。
    3、审查承包人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
    (1)安全设施的审查
    (2)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
    (3)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审查
    4 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从安全的角度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理在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措施。
    (2)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办理监理报审;
    监理采用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方法审查;
    程序性审查——按规定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已经执行;方案是否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签认;
    符合性审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是否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方案是否包括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性审查——方案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署意见、签字确认
    特别复杂的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报请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确认。
    (三)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

    1、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1)加强督促
    监督承包人施工行为,制止违规作业;
    督促承包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
    督促承包人进行自查自评,监理单位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
    (2)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的目的是监督承包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及时发现违规施工或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以便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报告。每日巡视,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承包人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3)监理会议
    在监理例会上,必须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检查上次例会对安全生产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然后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发现承包人违反安全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责成承包人整改。
        发现承包人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召开专题安全会议,邀请业主、承包人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整改措施,责成承包人整改。
    2、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1)发出口头通知
    (2)签发书面通知、指令
    (3)召开专题会议
    (4)签发工程暂停令
    (5)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督承包人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3)监督检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是否落实;
    4)监督检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5)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的配备的情况;
    7)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
    (2)重点监督检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危险分部、分项工程
    1)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监督检查如需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是否按原程序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发现擅自修改,应预以制止;
    3)需重点监督检查的主要包括: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打桩作业等;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爆破工程;大型临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
    (3)监理对承包人违规行为采取的措施
    1)发现严重冒险作业和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2)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督承包人整改行为,复查整改结果;
    3)向业主报告督促承包人整改情况;
    4)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4)巡视检查
    监理人员每天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巡视检查作业人员持证和健康情况、安全设施完好情况、特殊气象条件作业情况、防护设施搭拆情况、材料堆放情况、人员活动情况、高处与地面联络情况、乘人设施安全防护情况等;
    2)巡视检查机电设备使用操作手册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机电设备运行状态是否完好及安全防护装置设置情况,检查机电设备是否专人操作,机电设备定期保养记录;
    3)巡视检查施工场地内各类车辆行驶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巡视检查气割、电焊作业时,所有焊接工具及防护用品是否完整无损,安全有效;高空作业是否佩带安全防护装备;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时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等;
    5)巡视检查起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情况;检查各类起重机械、设备及用具完好状况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检查起重机械是否有超负荷、超性能运输情况;检查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的负荷和统一指挥情况等;
    6)巡视检查钢筋加工、绑扎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如钢筋加工准备工作是否高空操作;搬运钢筋是否避免与架空线和临时电线发生碰撞;地面高处绑扎作业时,是否搭设符合规定的脚手架并配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操作各种设备、机具加工钢筋时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起吊钢筋骨架是否按起重作业的操作规程操作;在雷雨时是否停止露天操作和采取预防雷击措施等;
    7)检查混凝土浇注作业人员是否穿戴个人安全用品;检查振捣设备是否设置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施;检查浇注高度在2m以上是否搭设操作平台及浇注混凝土操作的安全;检查采用起重机械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作业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等;
    8)查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人员是否具备资格和配备必须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检查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与邻近高压架空线路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及采取的防护措施; 检查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检查是否设立警戒区和专人监控;检查支架施工前是否进行结构计算,是否满足支架承重的要求;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分步验收及全部验收合格,并报监理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9)巡视检查大模板堆放、安装、拆除作业是否符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如长期存放模板,是否连成整体或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上;在大模板拆装区域周围,是否设置围栏及明显的警示标志;模板起吊是否按起重操作规程实施;现浇结构安装模板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模板安装就位后,是否采取触电的保护措施等;
    10)巡视检查电气安装、维修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如高、低压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情况;在低压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检修是否停电作业;在带电线路上作业是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所有移动用电设备是否设有专用电开关保护措施等;
    11)巡视检查拆除建构筑物作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12)巡视检查各类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特定施工条件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4、核查现场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监理要对承包人报验的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施的采购、租赁,起重机械的现场安装和拆卸,起重机械的检测与验收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 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提供及使用情况。
    (2)检查安全标志
    巡视检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巡视检查高处作业防护、临边作业防护、洞口作业防护、攀登作业防护、悬空作业防护、移动式操作平台防护、交叉作业防护、特殊季节和气候条件施工防护等措施,是否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按监理程序处理。
    (4)检查临时用电防护
    (5)核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
    核查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是否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是否挪作他用。
    6 监理对承包人安全自检的主要抽查内容
    (1)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检
    1)日常性检查
    2)专业性检查
    3)季节性检查
    4)节假日前后的检查
    5)不定期检查
    (2)监理工程师抽查
    监理对承包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然后编制安全检查报告,对承包人自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危险作业环境防护、施工用电等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承包人的整改,复查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建设单位上报。
    (四)交工验收阶段
    核查修复作业条件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是否根据基础资料和维修工程设计文件、作业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设计说明、所采用特殊施工方法制定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技术措施。
    (五)特殊条件与夜间施工的安全监理
    1、雨季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1)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
    (2)督促承包人做好雨季施工工作
    2、冬期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
    (1)督促承包人按规定及时发放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督促承包人做好防滑工作。
    (3)采用热电法施工,督促承包人加强检查和维修,防止触电和火灾。
    (4)冬季施工机械挖掘时,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防滑、防冻、防水箱冻裂、防止边坡坍塌措施,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执行。
    (5)恶劣天气,督促承包人停止垂直运输作业。
    (6)风雪过后作业,督促承包人检查各类机械设备和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机地锚等设施,确认无异常方可作业。
    3 高温季节的安全监理要点
    (1)督促承包人制定防暑降温等安全措施。
    (2)督促承包人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和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
    (3)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督促承包人要采取通风和降温措施。
    (4)督促承包人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者,应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5)督促承包人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加强防火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督促承包人对电力线路检查,避免发生漏电、火灾事故。